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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881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4-07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行政执法检查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4-07 |
根据《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长医保发〔202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基金监管安全体系,推进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现制定2023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
完善日常监管常态化机制,强化医保基金日常监管,实现现场检查全覆盖。由区医保局统筹经办机构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以日常稽核、初审复审、抽查复查等形式,对辖区内全部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二、开展“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大轮训、违规问题大整改‘回头看’”工作
按照市医保局总体安排部署,对全区各定点医疗机构2022年上半年开展的“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大轮训、违规问题大整改”工作成效进行检查。重点看2022年6月30日后,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还存在《长治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常见违规问题汇编(2022年第一版)》中的违规问题,对依然存在违规问题的定点医疗机构作出严肃处理。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药品耗材,通过线索核查、联合侦办、督察督导等方式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四、积极配合飞行检查
积极配合国家、省、市医保部门做好飞行检查工作,进一步发挥飞行检查的示范效应、威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