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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878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4-07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主题词:检查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3年卫生健康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4-07 |
为加强对屯留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职权范围内各专业监管对象的事中监管,促进卫生健康监管行业的良性发展,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的情况下,积极保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度不减,保质保量开展卫生监督整治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和日常监督执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序号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备注 |
1 |
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 作。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
区域内的公共场所 |
现场巡查 |
1、量化分级A 级2年1次; 2、B级1年1次 3、C级1年2次 |
2023年1 月-12月 |
一年内实现全覆盖 |
2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饮 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 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
区域内的集中式供水 |
1.现场巡查 2.非现场检查 |
每年1-2次 |
2023年3- 4月、9- 10月 |
一年内实现全覆盖 |
3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 关监督管理工作。 2.《职业卫生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南》 |
区域内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企业 |
1.现场巡查 2.非现场检查 |
不同的分级, 监督频次1-2 次 |
2023年1 月-12月 |
一年内实现全覆盖 |
4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第二十八条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 工作行使监督职权。 |
区域内的学校 |
1.现场巡查 2.非现场检查 |
每年1-2次 |
2023年2- 3月、9月 |
一年内实 现全覆盖 |
5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 列监督管理职权: (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
区域内医疗机构 |
现场巡查 |
每年1次 |
2023年1 月-12月 |
一年内实 现全覆盖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 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二)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 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区域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医疗机构 |
现场巡查 |
每年1次 |
2023年1 月-12月 |
一年内实 现全覆盖 |
7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 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进行监督检查。 |
区域内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 医疗机构 |
现场巡查 |
每年1次 |
2023年1 月-12月 |
一年内实 现全覆盖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 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相关卫生规范等要求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
区域内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 务单位 |
现场巡查 |
每季度1次 |
2023年1 月-12月 |
一年内实 现全覆盖 |
注:行政检查的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行政执法主体可以通过信息共享、“互联网+监管”等方式达到行政检查目的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