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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1877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4-07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词:检查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4-07 |
为进一步深化屯留区住建行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相关规定,现制定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检查主体
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供热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检查事项
(一)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
检查对象: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
检查形式:专项检查
检查时间:全年
责任股室:城市改造和房产综合事务中心
(二)物业检查
检查对象:房地产开发小区
检查形式:专项检查
检查时间:全年
责任股室:城市改造和房产综合事务中心
(三)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检查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
检查形式:“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时间:全年
责任股室:城市改造和房产综合事务中心
(四)建筑市场行为执法检查
检查对象: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
检查形式:“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时间:全年
责任股室:建筑管理股
(五)对燃气经营企业的运行检查
检查对象: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
检查形式:专项检查
检查时间:全年
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
(六)对供热企业的运行检查
检查对象:供热企业
检查形式:专项检查
检查时间:全年
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
(七)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检查
检查对象:污水处理厂
检查形式:“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时间:全年
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
四、工作要求
1.执法检查必须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执法人员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行使执法检查,认真履责。
2.精心组织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检查需使用统一的执法文书,建档保存。
3.执法检查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发扬优良作风,公正执法,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