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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55298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7-25 |
| 发文机关:中共长治市屯留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主题词:政执法体 |
| 标题:屯留区“三协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07-25 |
屯留区坚持协同高效原则,创新执法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着力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水平,努力开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新局面。
(一)协同推进放权赋权精准化。一是能放尽放,确保基层事情基层办。凡是乡镇(街道)履行主责主业需要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充分赋予相应的权限,切实解决权责不对等问题,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就近管理的优势和就近服务的积极性。二是分批下放,确保下放权限有效承接。以乡镇(街道)实际工作需要为出发点放权,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则放、权责一致”和分期分批下放的原则,屯留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首批下放行政执法权37项,切实理顺权责关系,着力提升权力承接精度。
(二)协同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一是整合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完善与派驻执法机构及职能部门之间衔接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监督制约等运行机制,形成统一指挥、部门协同、快速反应、整体联动的综合执法新格局。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实现矛盾在基层化解、纠纷在基层调处、信访在基层解决。三是履职监管保障。将综合执法队伍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协同推进执法监管便民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来,紧盯群众需求,从细微处着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通过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直接派出执法队伍,迅速查处打击违法行为,执法效率显著提高;有效杜绝了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扰民现象,多领域监管一步到位,违法违规事件大幅减少,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切实提升了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度、支持度、参与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