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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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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经依法审查,现将我区本级及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行政检查主体名单通告如下:
一、区本级及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名单(35个)
(一)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5个)
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长治市屯留区教育局
长治市屯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
长治市屯留区民政局
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屯留区交通运输局
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屯留区统计局
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
长治市屯留区审计局
长治市屯留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长治市屯留区文化和旅游局
长治市屯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
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屯留区能源局
长治市屯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长治市屯留区档案局
(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名单(10个)
麟绛街道办事处
李高乡人民政府
上村镇人民政府
渔泽镇人民政府
路村乡人民政府
余吾镇人民政府
河神庙乡人民政府
丰宜镇人民政府
张店镇人民政府
吾元镇人民政府
二、区本级及乡镇、街道行政检查主体名单(34个)
(一)区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24个)
长治市屯留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长治市屯留区教育局
长治市屯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
长治市屯留区民政局
长治市屯留区财政局
长治市屯留区自然资源局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屯留区交通运输局
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
长治市屯留区统计局
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
长治市屯留区审计局
长治市屯留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屯留区文化和旅游局
长治市屯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
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长治市屯留区能源局
长治市屯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长治市屯留区档案局
(二)乡镇、街道行政检查主体名单(10个)
麟绛街道办事处
李高乡人民政府
上村镇人民政府
渔泽镇人民政府
路村乡人民政府
余吾镇人民政府
河神庙乡人民政府
丰宜镇人民政府
张店镇人民政府
吾元镇人民政府
长治市屯留区区本级及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行政检查主体名单同时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区直各有关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由各部门依法审查确认公布,并报区司法局备案。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发生变化的,由区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及时提请区司法局审查后,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更新。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