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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897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10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 | 主题词: |
标题:山西省屯留司法鉴定中心简介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4-10 |
“山西省屯留司法鉴定中心”是由山西屯留恒信审计事务所发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提出申请,经山西省司法厅晋司许决字[2008]3号文件批准 ,于2008年9月成立的。
中心成立之初鉴定业务包含:法医临床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事故车辆损失司法鉴定,涉案物品价格司法鉴定,农业司法鉴定,法医毒物鉴定(限血液乙醇含量检测)。2018年我中心根据司法部、司法厅相关文件精神鉴定业务变更为: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听觉、性功能鉴定除外),法医毒物鉴定(限血液乙醇含量检测)。2022年经司法厅对“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我中心鉴定业务获批为:法医临床鉴定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020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0203赔偿相关鉴定;法医毒物鉴定(0502挥发性毒物鉴定(限血液乙醇含量检测))。
2019年10月经山西省司法厅备案主体变更为长治市佳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山西省屯留司法鉴定中心目前开展的司法鉴定业务为“法医临床鉴定(视觉、听觉、性功能鉴定除外)、法医毒物鉴定(限血液乙醇含量检测)”,本中心共有司法鉴定人及工作人员12名,其中:高级职称5名,中级职称3名。注册资本3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翠兰。
山西省屯留司法鉴定中心全体司法鉴定人严格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鉴定”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适应形势,主动呼应,提高自身素质,夯实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基础。找准和把握司法鉴定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立足点、结合点和切入点,不断拓展鉴定业务,规范执业行为,提高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充分发挥司法鉴定职能作用,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