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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897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4-10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4-10

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制度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合规管理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具备规范名称和章程,有三名以上符合条件、能专职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住所和必要资产等。

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

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三、规范业务管理

严格执行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建立统一收案、委派等制度,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服务质量、效率的检查监督。

四、规范财务管理

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合理分配制度及激励机制,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遵守收费管理制度。

五、年度考核

司法行政机关每年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材料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送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