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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机构职能信息公开

 时间:2023-10-11       大    中    小      来源: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  

办公电话:0355-7522108  

邮政编码:046100  

传真号码:0355-7526148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长治市屯留区建设北路26号  

电子邮箱:tlxsfjb@163.com  

负责人姓名:王俊鸿  长治市屯留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依法治区和法治屯留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指导检查全区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社会法律顾问工作。  

5.监督、管理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解除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制工作。  

9.指导全区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2.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王俊鸿

副  局  长:尚红波  

政治部主任:冯  伟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2.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草拟;3.研究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4.负责政务信息公开、通讯、档案管理、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信访和扶贫工作;5.负责拟订本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6.指导监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7.负责本系统科技信息培训工作;8.负责本系统科技项目开发的协调、申报、评审工作;9.负责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

(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1.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区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2.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区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3.指导全区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4.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5.指导全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6.指导全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7.负责区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8.承担全区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三)行政执法监督复议与应诉股  

1.搞好全区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知识培训、考核;2.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3.统筹指导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查认定和清理公示工作;4.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5.负责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6.负责区人民政府“放管服效”改革措施的法治协调工作;7.组织开展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8.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制定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9.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10.承担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11.受理、审查、办理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有关事宜;12.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13.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知识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2.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3.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4.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5.指导本系统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承办有关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6.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7.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8.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法学教育及有关工作;9.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五)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1.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2.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仲裁工作,负责相关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工作;3.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4.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5.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6.承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六)政工股  

1.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2.负责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外事工作;3.制定本系统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承办局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5.负责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6.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7.承办干部违纪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工作;8.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9.负责服装、警车、计财等后勤行政事务的管理;10.负责机关经费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11.负责机关的内部审计工作。

(七)社区矫正管理股  

1.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2.承担崔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

扶工作;3.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八)法律援助中心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援助规章和规定。2.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尽可能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3.安排、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考核指标。4.确保法律援助专项经费专款专用。5.适时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6.开展法律、法规规定的和上级安排部署的其他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