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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4603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9-18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社会保险缴费 |
标题: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企业)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9-18 |
一、事项名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企业)
二、事项描述: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费制度是指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后,携带规定的缴费申报材料到社保机构申报应参保缴费的人数和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经社保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一种国家强制性的缴费程序
三、办理材料:
1、《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2份
2、《山西省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承诺书》1份
3、《被稽核单位承诺书》1份
4、《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表》1份
四、办理方式:企业养老保险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查并对材料资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予以办结
五、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六、结果送达: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八、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屯留区社会保险中心、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综合业务窗口
十、咨询查询途径:电话查询或窗口当面查询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355-7522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