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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14909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7-08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2026年长治市屯留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一)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7-08

2026年长治市屯留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一)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促进我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及长治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新增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的批复》(长人社函〔202628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在全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双向选择等环节组织招聘。

    二、招聘对象

    凡具有本区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到户籍地申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二)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三)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

    (五)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六)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七)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八)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九)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资格审查

    第一步:办理《就业创业证》。有意向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低保、残疾、零就业、退役、失地、学历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办理《就业创业证》;

    第二步: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初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失业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村)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并填写《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附件1),同时按照人员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三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经社区(村)调查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复核后在《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和《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附件2)上签署意见,完成后上报区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

    第四步:申请公益性岗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本人携带以下申报材料,到区人社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并办理报名手续。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2.《就业创业证》、毕业证(附学信网电子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3.《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长治市屯留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报满为止(工作日受理)。

    地点:区人社局一楼大厅

    五、双向选择

    区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和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现场对接,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当场交流确定聘用人员。结果由用人单位以书面形式报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备案,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双向选择对接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岗位,合同期限为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期限可延长至退休),三年合同期结束后,自动解除关系。聘用人员按照山西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按月足额支付,岗位补贴为我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50元每月),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从岗位补贴中代扣)。

七、监督检查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355-7523369         监督举报电话:0355-7522093

附件1 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docx

附件2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docx

附件3 长治市屯留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8日


1.附件1 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docx
2.附件2 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docx
3.附件3屯留区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