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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589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6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信息发布 |
标题: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办事指南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12-26 |
一、事项名称: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二、事项简述: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
三、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创业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4.《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 第十九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二)职业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职业培训信息的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服务标准: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总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等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办理材料: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供求信息发布)。
六、办理流程:
(一)职业供求信息发布服务流程
1.用人单位准备齐材料后,前往长治市屯留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有条件的机构可提供网上预约申请。
2.经办人员进行受理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予以发布或不予发布的决定。
3.审核通过后,经办人员即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服务流程
可前往长治市屯留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咨询。
(三)职业培训信息发布服务流程
可前往长治市屯留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咨询。
七、办理方式:现场或网络
八、办理时限:
(一)职业供求信息发布受理时限
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为1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受理时限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后,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即时提供查询、咨询服务。
(三)职业培训信息发布受理时限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职业培训信息后,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即时提供查询、咨询服务。
九、办理结果:
及时向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提供查询、咨询服务。
十、结果送达方式:线上或网络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十二、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十三、办理机构及地点:长治市屯留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十四、职业供求信息发布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