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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890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7-25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拟拨付2025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公 示 | |
| 主题分类:劳动就业 | 发布日期:2025-07-25 |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文件规定,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场地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3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经对创业场地进行实地查验,并对个人身份证明、自主创业证明材料审核后,符合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
法人方金玲,2024年外出务工返乡后,于2024年5月创办长治市屯留区爱相伴家政经营部。
法人张云翔,2023年7月毕业于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于2022年9月创办山西枫行商贸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
公示期间,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对所公示的申报补贴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对申请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的返乡农民工发放补贴。
监督电话:0355—7522093
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