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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127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1-04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词:危房改造 |
标题:农村危房改造如何申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1-04 |
首先要进行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户口本上全部人员复印件),危房证明(包括有明显破坏特征的危房照片)。个人申请后,经村委初审、乡镇审核、房屋等级鉴定、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并按补助标准,将补助资金一次性打入农户“一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