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部门文件
| 索引号:000014349/2025-2365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9-11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词: |
| 标题:2025年度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9-11 |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扎实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和我区实际,特制定屯留区2025年度农村危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衔接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一号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聚焦全省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严格落实动态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巩固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确保5年过渡期圆满收官。
二、年度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年度目标
对居住在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险房屋中或无房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等6类低收入群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针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各种原因又成为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及时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
2025年,全区农村危房(抗震)改造任务为15户。在年度任务之外,对重新排查发现的保障对象,严格按照动态保障工作要求,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实现应保尽保。
(二)重点工作
1.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住建部门负责对房屋安全性能进行识别鉴定,严格按照住建部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求组织施工建设,并做好动态保障。区住建、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之间应建立部门间数据互通共享和更新机制,定期互通共享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数据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实施政策保障。
2.持续做好危房改造动态保障,规范执行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常规排查+应急排查”动态排查要求,对排查确定的动态新增任务及时纳入政策保障范围,积极做好动态保障工作,提升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效。各乡镇(街道、中心)要规范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半月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加盖单位公章及时报送区住建局。
3.加快任务推进,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中心)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推进举措、实施步骤、保障要求等内容。区住建局将适时组织开展调研指导、工作调度、进度通报,全力做好任务推进工作。年度任务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中,年度任务中的已脱贫户危房改造应按照时间节点竣工,并完成信息系统录入和数据更新。农户在危房改造期间,镇(乡)、村应帮助农户实施过渡性安置。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严格落实省厅明确的建档要求。各乡镇(街道、中心)要加大对基层农户档案管理和录入人员的培训指导,及时整理、规范有关资料,确保纸质档案规范齐全。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并提高录入进度和录入质量。
4.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区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对象认定、施工建设、质量安全、工程进度、档案管理、资金监管等各个环节要明确监管要求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政策要求。加强施工质量监管,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要免费提供农房设计通用图集供农户参考,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的改造方式。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水平,指导农户与承建的农村建筑工匠签订施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对残疾人危改户应同步指导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
2025年省级测算标准为:修缮加固住房,非重点帮扶县户均补助1.8万元,重点帮扶县户均补助1.98万元。新建住房,非重点帮扶县1人户、2人户、3人户和多人户均补助分别为2.8735万元、4.3102万元、6.4654万元和8.6205万元;重点帮扶县1人户、2人户、3人户和多人户均补助分别为3.1609万元、4.7412万元、7.1119 万元和9.4825万元。要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分阶段按比例支付要求,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切实加快上级补助资金支付进度。
5.长效化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做好各级问题整改。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中心)要严格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对农村危房改造履行程序不严格、认定不准、把关不严、改造质量不达标、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和超范围发放、以及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多发易发问题作为治理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持续健康推进。强化国考、省考及各级督查巡查指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按照巩固衔接工作要求,聚焦责任落实和目标任务,紧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举一反三、追本溯源、建档立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中心)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住建部门抓好工作监管,强化、细化国家、省危改政策的有效落实,全面做好危房(抗震)改造工作,确保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动态保障任务基本完成。
(二)加强技术指导
区住建部门要注重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管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要对危改农户宣讲房屋建设的基本技法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在危房改造关键施工环节逐户进行现场指导;要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免费为农民提供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切实保障房屋质量安全。
(三)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镇(乡)、村要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公示要求,及时将改造任务分配结果、政府补助资金使用以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公示,提高群众知晓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作并免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畅通投诉反映问题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化解群众信访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