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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165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1-14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1-14

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了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条。主动公开信息分类(主要栏目):信息公开3条;公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件数为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整理,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及错名信息整改等,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渠道畅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我局根据统一规定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未单独自行建设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1.信息更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住建局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区住建局要予以核实,根据职能范围及时更正,并告知申请人。

2.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5-7522123

通信地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街道西大街66号

邮政编码:046100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区政府领导下,在政务公开方面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还需加大。针对这些问题,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更新的及时性,确保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公开;二是拓展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引领。明确责任分工,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加强信息交流和审核采用。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二是进一步提高内容质量。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作为第一准则,坚持须公示的按时公示,能公示的尽量公示,群众申请公开的按实际处理。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把关,按照上级要求发布信息,坚决杜绝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根据群主要求公示公开。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自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排查问题,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上级测评整改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压实工作职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