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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900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1-29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词年度报告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1-29

长治市屯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主动公开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其中通知公告2条,工作动态29条,监督检查8条,议案建议36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0条,保障性住房领域8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7条,城市综合执法领域0条,市政服务领域11条,国有产权交易信息0条,供气信息公开6条,供热信息公开2条,公开年报1条。我局在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凸显工作成效,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整理,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及错敏信息整改等,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时效及时、渠道畅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根据统一规定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未单独自行建设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1.信息更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住建局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区住建局要予以核实,根据职能范围及时更正,并告知申请人。

2.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5-7522123

通信地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镇西大街66号

邮政编码:046100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网站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质量不高,不够规范和全面。三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布存在滞后性。

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引领。明确责任分工,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加强信息交流和审核采用。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二是进一步提高内容质量。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作为第一准则,加强对信息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发布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督自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排查问题,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上级测评整改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压实工作职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住建局未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