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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179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1-1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春节及 "两会"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1-19 |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春节与全国两会临近,为维护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全区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各经营者及行业协会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行使自主定价权。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行业协会应积极引导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实施价格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破坏竞争秩序的行为。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
经营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必须依法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严禁利用虚假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如虚构原价,虚假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进行欺诈。通过网络平台经营的,应在页面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
三、规范重点领域价格行为
各相关行业须针对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消费特点,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1.商品零售: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经营者应保障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或操纵市场价格。开展促销活动应规范有序,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
2.餐饮服务:餐饮经营者应明确标示菜品,酒水价格及计价单位。有偿提供的纸巾,餐具,小料,包间服务等,须在菜单或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不得出现“两套菜单”。
3.住宿服务: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应合理定价,保持价格稳定。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退房时间及另付费项目等。订单生效后,不得无正当理由擅自毁约或提价。
4.旅游及景区:旅游景区应严格执行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得将门票与游览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景区内及周边餐饮,零售等经营者须明码标价。
5.交通运输与停车:客运、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场、充电设施等经营者须公示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应严格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合理定价,质价相符。
6.其他服务:美容美发、娱乐等行业经营者应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严格履行价格承诺,按约定提供服务,不得任意加价或降低服务质量。
四、法律责任与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罚款;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罚款;构成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0万元罚款。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