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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721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7-09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申报2023、2024年“个转企”奖补资金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7-09 |
根据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屯留区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屯政办发【2022】36号)、《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方案》(长屯市监【2025】12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2024年年屯留区“个转企”奖补资金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转型升级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含)以后登记的企业,且正常经营超6个月;
2、转型后企业应是“存续”状态,每年能正常参加年报;
3、自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无税务异常情况;
4、企业的住所在奖补期间均在屯留区行政辖区内,且为该企业真实经营场所并有真实经营行为;
5、转型后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企业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奖补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请各申报主体通过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所需的全部相关资料。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个转企”奖补资金。
(二)申报材料
1、长治市屯留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个转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 承诺书(附件2);
5、凡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都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金额
每户一次性给予奖励资金3000元(市财政补助1500元,区财政补助1500元)。
三、其他事项
申报人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应全额退回,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