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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637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7-03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公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7-03

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本公告所列公司(详见附件1),经查自成立后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现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26日我局对上述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听证告知公告,上述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上述当事人的经营资格终止,应当组织清算,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长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尹婷  

联系电话:0355-7522144

联系地址:长治市屯留区建设北路25号 


特此公告。


1.附件1:拟吊销企业名单.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