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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1821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8-06 |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词: |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肉制品消费提示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8-06 | |
| 有效性: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屯留区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要求,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希望广大消费者和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积极参与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肉制品购买环节:5招避坑
1.选择正规渠道。优先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商超、市场或品牌门店购买肉制品,避免购买流动摊贩、无证作坊的肉制品。网购时选择信誉良好的平台和商家,注意查看产品资质及用户评价。
2.查看产品标签。预包装肉制品需有完整标签,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编号(SC标识)、厂家信息等。
3.观察外观与气味。新鲜肉类色泽自然(如猪肉粉红、牛肉暗红),表面微干不黏手,无异味或酸败味。包装产品若胀袋、变色、有霉斑,请勿购买。
4.认准检验检疫标志。购买生鲜肉时,注意查看动物检疫合格印章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对于进口肉类,可索要并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5.科学贮藏。购买的畜禽肉应尽快烹调食用,如需临时储存,应用保鲜袋或保鲜膜包装后置于冰箱冷藏,避免裸露并与其他食物混放。鲜畜禽肉在冰箱冷藏室存放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如需长期保存,应分装冷冻。熟肉制品开封后需密封冷藏,避免交叉污染。
二、餐饮消费环节:警惕“风味肉”猫腻
消费者点单牛肉、羊肉、驴肉等菜品时,注意菜单是否明确标注具体肉品信息,警惕使用“牛肉风味”“羊肉风味”“驴肉风味”等模糊表述。若商家使用风味描述,可主动询问肉类的真实来源,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肉类的进货凭证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避免以预制调理肉或其他低价肉冒充高价肉。
三、消费维权小贴士
1.保留消费凭证。购买肉及肉制品后,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记录等有效凭证。
2.依法维权。如发现涉及未经许可生产肉制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肉制品、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冒充牛(羊、驴)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等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投诉,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