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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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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所:
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期,全区学校和幼儿园即将陆续开学。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落实学校(含托幼机构,以下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对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学校食堂、校园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基层所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学校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对食堂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食品安全自查,特别是要结合秋季开学的特点,重点检查如下内容:一是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新上岗及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二是查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该维修的维修,该更换的更换。三是查库存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对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按要求废弃处理。四是查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清洁状况,食堂供餐前,应对加工处理区、设施设备、餐用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五是查有害生物滋生情况。发现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应立即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加强食材存储、加工和备餐等环节食品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除全程佩戴口罩外,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对食堂采购的冷链食品,学校要主动协调并配合疾控部门进行采样、抽查、检测。食物应烧熟煮透,严禁生食熟食混放。六是要掌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返校前的健康状况和7日行程信息,暑期有出境、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员工返校前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强化入校人员核查、登记,严格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暂停工作。
三、严格监督检查。各基层所要将学校食堂、校园周边一定范围内特别是向师生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单位作为重点对象,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原料采购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等作为重点内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督促学校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问题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采取暂停供餐服务的措施。要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通报教育局。
四、推进“明厨亮灶”。要按照《山西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晋市监发〔2020〕248号)要求,配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
五、减少餐饮浪费。各基层所要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要求,指导学校食堂规范操作,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等关键控制点管理,防止因食材贮存和加工不当造成的浪费行为。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以减少浪费为借口,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