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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三小”整治的通知

 时间:2021-08-14       大    中    小      来源: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要求,结合当前我区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贩经营乱象的实际需要,经局党组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利用2个月(8月2至9月30日)时间,对无照无证、有照无证“三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整治。

各基层所要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贩监督管理条例》,结合辖区内“三小企业”实际情况,主动作为,本着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一切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坚决消除。对有意愿改造者,可以采取帮扶措施,但不允许在没有取得有效许可或备案证的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如经发现或接举报、转办上述事宜,各所所长及有关人员将承担相关责任。

监察室、食品股、餐饮股组成联合督察组,不定时对各所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反馈,及时跟踪结果,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各所每周五要将每周及整治活动结束后整治情况汇总分别报食品股和餐饮股。

附件:长治市屯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三小”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