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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957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8-01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 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8-01

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 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公路建设市场执法

(一)检查承办单位

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交通建设市场执法中队)

(二)检查对象

屯留区辖区内公路工程项目及相关从业单位。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根据屯留区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计划,对从业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行政检查。检查频次上限为2次/年。对涉及转办交办、投诉举报等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超过合理频次。

二、公路路政执法

(一)检查承办单位

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公路路政执法中队)

(二)检查对象

屯留区辖区内的国省干线、县道、乡道。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公路路政巡查比例100%,检查频次为不少于1次/季度。

三、道路客运执法

(一)检查承办单位

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城市公交和道路客运执法中队)

(二)检查对象

屯留区辖区内道路客运企业、从事客运服务的车辆及从业人员。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对辖区内客运企业(公交公司、出租汽车企业)检查比例100%,检查频次为4次/年。对涉及转办交办、投诉举报等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超过合理频次。

四、道路货运执法

(一)检查承办单位

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道路水路货运执法中队)

(二)检查对象

屯留区辖区内道路货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企业、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车辆及从业人员。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20%(50辆车以上100%)。检查频次为1次/年。

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比例为100%。检查频次为1次/季。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企业检查比例为100%。检查频次为1次/季度。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30%。检查频次为1次/季度(针对同一企业不超过2次)。

对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巡查比例为100%。检查频次为:无双超企业1次/季;重点企业2次/季;上年度有违法记录的企业2次/季。

对涉及转办交办、投诉举报等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超过合理频次。

五、检查结果应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行政处罚。按规定期限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

六、相关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