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救灾领域>灾害救助
| 索引号:000014349/2025-2356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2-21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自然灾害救灾款物专项检查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2-21 |
河神庙乡人民政府:
根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区安委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对2024年-2025年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时发现救灾物资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使用问题,提高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资金使用效率,推进自然灾害救助物资资金发放工作。
二、检查内容
此次自然灾害救灾款物检查范围主要是2024年-2025年下拨的资金。检查内容包括:
(一)救灾款物的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救灾款物的台账是否清楚、拨付是否规范。
(二)资金的使用及配套情况。检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的使用是否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是否严格遵循资金的使用范围,确定救助对象是否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区备案”程序进行,有无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群众有何反映。
(三)资金公开发放与接受监督情况。检查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了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数量)公开;是否做到及时张榜公布,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乡镇、街道、中心自查自纠,区应急局联合区财政局进行抽查的方式进行。通过听汇报、查文件、对账簿、看资料、入农户等方式,全面掌握救灾物资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 自查自纠阶段(2月21日至2月24日)。对本辖区自然灾害救灾款物进行自查,督促各村将相关资料归档。
(二) 重点抽查阶段(2月25日一2月28日)。由区应急局和区财政局分管领导带队,应急局及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检查。
五、具体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自然灾害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事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各乡镇街道中心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检查工作安排好、落实好。
(二) 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中心要结合实际,制定有效可行的自查方案和工作措施,有步骤、分阶段地安排和组织好这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惩防并举的方针,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违规使用资金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三)严肃执纪执法。要严肃查处在自然灾害救灾款物资金发放、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分配使用过程中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长治市屯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