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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713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3-31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惠民惠农 |
| 标题:2026年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3-31 |
| 序号 | 补贴项目 | 主管部门 | 政策级次 | 政策依据文件及文号 | 补贴对象 | 补助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
| 1 | 冬春救助 |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 中央 |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应急〔2023〕6号)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3〕251号) |
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的需救助人员 | 依据当年灾情、需救助人数、财力、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由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研究资金安排方案,并下达资金。县级根据省级冬春救助指导标准,结合冬春救助资金总体情况、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救灾工作实际需求,确定冬春救助具体补助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发放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按年发放 | 0355-7526585 | |||||
| 2 | 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 |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 中央、 省级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资环〔2024〕194号) |
当年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当下生活困难,需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的受灾人员 | 县级应急部门根据省级救助指导标准,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救灾工作实际需求,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发放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及时发放 | 0355-7526585 | |||||
| 3 |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 中央、 省级 |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应急〔2023〕30号)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印发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财资环〔2024〕194号) |
因灾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或损坏,需重建或修缮且符合补助条件的家庭户 | 县级应急部门根据省级救助指导标准、本级财政资金安排等情况,研究提出当地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方案,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 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发放 | 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 | 及时发放 | 0355-752658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