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安全生产领域>政策文件
| 索引号:000014349/2025-2356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4-10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治市屯留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加强消防领域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4-10 |
各乡镇(中心)党委、政府,麟绛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用心办好民生实事,深刻汲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部署安排,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心办好“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问题隐患,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持续改善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突出消防问题。
二、组织领导
成立深入推进消防领域为群众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和工作职责:
组 长:王 梁 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周永生 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副组长:张 政 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实施,区安委办负责检点督促整治措施落实,推动涉及消防问题整改,指导收集报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等,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消防办实事工作及消防“微腐败”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抽查核查、清仓起底案件等工作。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对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突出人员密集场所,兼顾其他单位场所,聚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消防安全通道方面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严格整治,督促坚决整改到位,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未按有关规定划设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操作场地等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2.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净空高度和转弯半径不符合规定;
3.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
4.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5.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
6.公共疏散门未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违规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或折叠门;
7.未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8.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堆放杂物、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9.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
按照《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治市屯留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责任分工如下:
各有关单位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场所集中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区住建局负责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单位加强消防“生命通道”管理工作;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乡镇(中心、街道)、居(村)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开展管理区域内场所的排查整治,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中,鼓励引导居民自行拆除设置的铁栅栏等障碍物或设置逃生口。
区应急局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行业、工贸企业、洗选煤企业开展排查整治。
区商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旧货市场、废品收购站以及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物流公司)等场所实施排查整治。
区文旅局负责督促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博单位等公共文化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区教育局负责督促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培训机构、科技类培训机构、体育类培训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区卫体局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及托育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区交运局负责督促汽车客运车站及其他交通运输企业开展排查整治。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排查整治。
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对居(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生命通道”管理履职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协助相关行业部门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和社会面消防宣传教育;督促监管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排查整治,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区能源局负责督促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电力企业开展排查整治。
区发科局负责督促各类科研机构开展排查整治。
区全民健身中心负责督促公共体育场馆开展排查整治。
区交警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公共道路上机动车因违法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督促畜牧养殖设施、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生物质能等农业企业开展排查整治。
(二)强化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
10.要按规定建设消防救援站点并优化功能布局,按标准配备人员、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住建、发科、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等任务,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维修升级改造、畅通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建设和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等工程治理。(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发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
11.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农村消防工作,优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提高基层农村地区抗御火灾的能力,充实基层消防安全力量,6月底前,要根据实际出台消防协管员管理办法,并对所有消防协管员全覆盖培训一次,进一步培养新入职消防协管员严明的纪律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有效提高消防协管员履职尽责能力。(牵头单位:各乡镇(中心、街道)、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
12.要健全完善村级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综合执法队等职能作用,开展农村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人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牵头单位:各乡镇、中心、街道)
13.通过应急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管理常识,引导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消防安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应急局)
14.为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等教训,要通过组织进行专题培训、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科普力度,要通过开展全员安全素质再提升、开展常态化消防应急演练等方式强化群众抗火灾事故风险能力。(牵头单位:各乡镇(中心、街道)、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
10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三管三必须”和各自职责,紧盯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主要针对以下重点问题:
15.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旧货市场以及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等场所,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商务中心)
16.紧盯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及托育机构等场所,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卫体局)
17.紧盯各类学校、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培训机构、科技类培训机构、体育类培训机构等场所,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8.紧盯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9.紧盯“九小场所”,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20.紧盯公共体育场馆,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全民健身中心)
21.紧盯文博单位,重点排查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违规生活用火、擅自点蜡焚香、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22.紧盯在乡、村道路上违法违规设置限高限宽设施,影响卫生急救和消防车辆应急通行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交运局)
23.紧盯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排查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擅自使用高功率电器、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机关事业单位)
24.紧盯电力企业,重点排查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能源局)
25.紧盯工贸、危险化学品、洗选煤领域,重点排查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26.紧盯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旧住宅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27.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整改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做好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要切实推动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消防产品认证检验机构监管力度,加强消防产品违法犯罪活动线上线下同步打击,力争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衔接有序、重点突出、标本兼治的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具体要求如下:
28.全面摸清全区范围内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并依法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自查自纠问题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涉嫌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质量标志,以及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等行为;是否按规定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是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管理、贮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制度,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要求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符合《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调整范围的,指导其主动召回缺陷产品,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
29.要开展一次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检查,排查全领域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犯罪,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时间安排
本方案即日起实行,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明确整治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对于明确的整治措施,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内容,分步抓好整治。对于完成整治的,要完成一项报送一项。各相关单位要于7月底前完成“为群众办实事”阶段性评估,并向区安委办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总结评估报告。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填写《全区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附件1)、《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清单》(附件2)、《2025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统计表》(附件3)、《消防领域为群众办实事“问题整改台账”》(附件4)、《消防领域为群众办实事制度台账》(附件5)和《消防领域为群众办实事“实事台账”》(附件6),并于每周三前报送至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消防安全领域,精心谋划、创新方式,把群众的事办到群众心坎上,把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衡量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消防领域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把工作分解到具体事、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把时限明确到具体点,紧盯重点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加强过程管理;定期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
(三)坚持统筹推进。要将推进消防领域为群众办实事工作
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统筹结合、同步推进。要聚焦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建立信息函告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整治合力;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既要全面排查整改隐患,更要做实做细指导服务工作,做到“力度与温度”相统一。
(四)建立长效机制。在全面排查、严格整改的同时,各单位要强化动态监管,对已整改完毕的单位(场所)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要积极把推进消防领域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融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提高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管控长效机制,以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推动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深层次突出问题。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更新整治台账,研究提出整治工作中遇到问题的解决建议,并视情况不定期通报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对整改缓慢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
联系人:陈鹍邮箱:tlqawb2025@163.com
附件:1.全区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
2.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清单
3.2025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统计表
4.消防领域为群众办实事问题整改台账
5.消防领域为群众办实事制度台账
6.消防领域为群众办实事“实事台账”
长治市屯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长治市屯留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