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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67227
发文字号屯安办发〔2022〕35号 发文时间2022-09-29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主题词安全生产
标题关于开展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2-09-29

关于开展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当前,国庆假期即将到来,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冲击下,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2022年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党的二十大”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9月23日全国及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六个必须”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对全区安全生产领域进行再排查再治理,突出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成立全区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郭迎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区政府办主任

        王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员:

    区住建局局长

邢志刚  区交运局局长

    区工信局局长

李文波  区教育局局长

张星若  区文旅局局长

雷亮亮  区能源局局长

    区林业局局长

马东斌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永增  区水利局负责人

张艳鹏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股(区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王梁同志兼任

三、工作措施

各乡镇(街道、中心)、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按照压实“三方责任”,推进“三项措施”,强化“三个机制”的要求,精心组织、有力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各辖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压实“三方”责任。各乡镇(街道、中心)和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各乡镇(街道、中心)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深入一线,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堵塞漏洞盲区,抓实全链条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三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推进“三项”措施。一是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紧盯危化品、工贸、道路交通、城镇燃气、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文化旅游、特种设备、校园安全及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认真排查问题隐患,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实施台账式、清单式管理,确保所有隐患第一时间整治到位;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安全。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夜查突查加强乡镇部门联动、协同作战,形成各级领导带头、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将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乡、村(社区)组(队)三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网格,健全网格机构明确网格人员落实网格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制度完备、目标任务清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不留死角、不存盲点,形成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三个”机制。一是健全应急机制。应急、气象、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完善安全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及气象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预警信息,引导公众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报送,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准备,前置应急救援力量;遇到险情时,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处置,重大事故险情主要领导要亲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及时高效处置突发事件。二是建立问责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真正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格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建立舆论宣传机制。国庆和党的二十大期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融媒体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督促生产经营企业组织所有从业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知识集中宣讲培训;要通过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电子屏、乡村大喇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大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在全区营造“防风险、保安全、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提升广大群众安全意识能力。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同步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

各乡镇(街道、中心)和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做好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并于9月23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及时纠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要上报属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

要按照上述“三个措施”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所属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级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区处级领导将带队对所包联乡镇进行重点抽查检查,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区政府领导将组织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三)综合督导、强化落实

区安委办将成立六个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级核查和“开小灶”,以“六查六看”(查领导、查制度、查台账、查隐患、查整改、查值班;看企业安全、看燃气安全、看自建房安全、看道路交通安全、看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看校园安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开展。督导要求每周至少督查乡镇、部门一次,并于每周一前将上周督导检查表报送至区安委办,务必做到乡镇企业全覆盖隐患排查要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对此次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专项行动给予高度的重视,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的思想,统筹兼顾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增强防范意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做好动态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台账,及时销号。相关单位要督促限定期限内做好整改,不得拖延不办。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及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坚决对其停产整顿,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绝不开工。

(三)加强信息报送。请各乡镇(街道、中心)、区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本乡镇(街道、中心)、本部门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情况、实施方案报区安委办;9月30日开始,于每周一持续向安委办报送“三大行动”周报表、处级领导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排查周报表、区安委办督导组督查周报表;10月底前将本乡镇(街道、中心)、本部门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在国庆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工作小结报区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