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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728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4-01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4-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和《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了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推行“互联网+执法”,推广使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4.根据长治市屯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涉企安全生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试行)》(屯安发〔2024〕31号)和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联合执法制度(试行)>和<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的通知》(屯应急发〔2024〕66号)的规定,联合相关单位或股室,主动推进“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担、办实事,有效改变过去执法工作不规范、不严谨、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全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
5.强化监督检查的震慑作用,依法依规查处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通过规范有力的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一)局执法人员的确定
区应急管理局机关现有人员5人,实际从事监督检查人员5人。
(二)实际从事执法人员的确定
局机关和内设股室实际从事监督检查人员共计5人。
三、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编制办法》要求,结合工作职责,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规模较大、人员密集的生产经营单位;
(3)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4)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情况
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家次,具体如下: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3家。(检查安排附件2)。
2.工贸生产经营单位4家。(检查安排附件3).
3.煤炭加工行业企业重点检查3家。(检查安排附件4)
(三)重点检查频次
对确定为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本年度内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检查频次为至少一次。
(四)检查内容
严格按照局制定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规范有序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执行省、市制定的监督检查范围、方式、形式等内容。
四、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见《附件5》)。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24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331天)-非执法工作日(869天)=40个工作日。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计划编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88号)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编制监管检查计划。
(二)优化检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暗查突查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推进“互联网+执法”,严格监管监督检查计划实施。联合检查组要根据本计划,每季度联合相关部门、相关股室开展监督检查。联合检查由相关股室牵头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局相关股室派人参加。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相关系统平台统一归集,并向社会公示。
(三)规范执法程序。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规定,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监督检查闭环,规范监督检查活动。所有监督检查必须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四)落实“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和市应急管理局和区政府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规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五)强化督促落实。计划下发后,各联合检查组要按照监督检查计划,细化检查任务分工,明确检查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监督,以高质量执法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同时,要建立监督检查台账、执法文书制作使用台账。
附件:1.执法人员花名表
2.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安排表
3.工贸企业监督检查安排表
4.洗选储配煤企业监督检查安排表
5.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6.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
7.联合执法检查通知单(工作方案)
附件1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花名表
|
序号 |
姓名 |
编制 |
证件号码 |
有效期 |
执法 单位 |
备注 |
|
1 |
王 梁 |
公务员 |
040403****1 |
2028.7.15 |
局机关 |
|
|
2 |
王 辉 |
公务员 |
040403****7 |
2028.7.15 |
局机关 |
|
|
3 |
弓成 |
公务员 |
040403****4 |
2028.7.15 |
局机关 |
|
|
4 |
李林栋 |
事业单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
040403****9 |
2028.7.15 |
局办公室 |
|
|
5 |
郑 峻 |
事业单位具有国家干部身份 |
040403****1 |
2028.7.15 |
局危化股 |
附件2
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安排表
|
序号 |
企业名单 |
实施单位 |
检查时间 |
备注 |
|
1 |
山西润金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化股 |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
|
|
2 |
山西潞安麟源煤业有限公司 | |||
|
3 |
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 |
附件3
工贸企业监督检查安排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实施单位 |
检查时间 |
备注 |
|
5 |
山西潞安华亿实业有限公司五金橡胶分公司 |
工贸股 |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
|
|
8 |
山西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9 |
屯留县中鼎路桥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
|
11 |
长治市骏帆工贸有限公司 |
附件4
洗选储配煤企业监督检查安排表
|
序号 |
生产经营单位 |
实施单位 |
检查时间 |
备注 |
|
1 |
山西锦诚盛钰能源有限公司 |
综合股 |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
|
|
2 |
屯留县金丰洗煤有限公司 | |||
|
3 |
屯留县嘉源工贸有限公司 |
附件5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机关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
类型 |
项目 |
工作日计算 |
小计 |
备注 | |
|
总法定工作日 |
国家法定工作日(248)×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数5人=248×5=1240个工作日。 |
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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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洗选企业 |
煤炭加工企业:全年拟检查直接监管煤炭加工企业3家。每次参加人员2人,每次检查1个工作日、复查1个工作日,共需2个工作日。3×2×2=12个工作日。 |
12 |
|||
|
危化生产、经营企业 |
全年拟对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1次,每次检查2人参加,每检查1个企业需要1个工作日,复查需要1个工作日。共需3×2×2=12个工作日 |
12 | |||
|
工贸企业 |
全年拟对4家企业检查1次,每次2人参加,每检查1个企业需1个工作日,复查需要1个工作日。共需4×2×2=16个工作日。 |
16 | |||
|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检查 |
不进行专项检查,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纳入联合检查 |
||||
|
应急预案专项检查 |
不进行专项检查,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纳入联合检查 |
||||
|
其他执法工作日 |
实施行政许可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
配合省厅、市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全年拟办理4件,2人承办,每件办理需要1个工作日。共需4×2×1=8个工作日。 |
8 |
|
|
配合省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全年拟办理2件,2人承办,每件办理需要1个工作日。共需4×2×1=8个工作日。 |
8 | ||||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全年拟办5件,2人承办,每件办理需要5个工作日,共需 5×2×5=50个工作日。 |
50 | ||||
|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
配合市局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全年拟办理1件,3人承办,每件办理需要1个工作日。共需1×3×1=3个工作日。 |
3 | |||
|
对初次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全年拟办理5件,2人承办,每件办理需要1个工作日。共需5×2×1=10个工作日。 |
10 | ||||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 |
对危化生产、经营企业,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现状评价、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全年拟办理10件,2人承办,每件办理要1个工作日。共需 10×2×1=20个工作日。 |
20 | |||
|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
全年预计受理10件(人、次),2人承办,每件(人、次)受理、批转、移送和调查处理约需5个工作日,共需10×2×5=100个工作日。 |
100 | |||
|
组织安全专家入企服务 |
危化企业拟组织开展10家次服务,每次2人参加,一次2个工作日(服务一次、落实情况一次),需10×2×2=40个工作日。 |
40 |
|||
|
工贸企业拟组织开展30家次服务,每次2人参加,一次2个工作日(服务一次、落实情况一次),需30×2×2=120个工作日。 |
120 | ||||
|
洗选煤企业拟组织开展10家次服务,每次2人参加,一次2个工作日(服务一次、落实情况一次),需10×2×2=40个工作日。 |
40 | ||||
|
其他执法工作日 |
安全生产隐患统计上报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
危化生产企业 |
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全年按照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测算,2人承办,每项承办需要3个工作日。共需5×2×3=30工作日。 |
30 |
|
|
工贸企业 |
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全年按照5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测算,2人承办,每项承办需要3个工作日。共需5×2×3=30工作日 |
30 | |||
|
洗选煤企业 |
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全年按照2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测算,2人承办,每项承办需要3个工作日。共需2×2×3=12工作日 |
12 | |||
|
统计上报执法信息 |
上报各类执法统计报表: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互联网+执法”、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典型案例系统等系统平台录入各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上报执法检查情况报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汇总和移除表等,每月累计约需5个工作日。共需5×12=60个工作日。 |
60 | |||
|
非执法工作日 |
机关值班 |
局值班领导每年值班60轮,每轮有5名领导为执法人员,值班需1个工作日,扣除周六日领导值班数量52×2=104天,1×60×5×1-52×2=198个工作日;值班共有17组,每年平均值班21轮,每轮需执法人员6人,扣除周六日值班数量7×2=14天,1×21×6×2-7×2=112个工作日;全年共共需198+112=310个工作日。 |
310 |
||
|
每人参加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山西省干部在线学院、行政执法大讲堂等学习培训约需8个工作日,5人参加,共需8×5=40个工作日 |
40 | ||||
|
培训 |
预计全年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2次,平均每次4人参加,每次0.5个工作日。共需12×4×0.5=24个工作日 |
24 | |||
|
会议 |
组织参加区安委会例会,每月1次,每次5人(局长1人、各分管领导2人、股室负责人2人)参加,每次0.5个工作日,计30日;参加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预计24次,每次2人参加,每次0.5个工作日,计24日;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工作会议,预计24次,每次1人参加,每次0.5个工作日,计12日。共需30+24+12=66个工作日。 |
66 | |||
|
预计参加应急部、省厅各类视频会议12次,每次0.5个工作日,平均每次4人(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参加。共需12×0.5×4=24个工作日。 |
24 | ||||
|
参加党群活动 |
执法人员中有党员5人,每周三组织党员学习一次、每次0.5个工作日,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5人参加、每次0.5个工作日,1×52×5×0.5+1×4×5×0.5=130+10=140个工作日。 |
140 |
|||
|
法定年休假 |
法定年休假、婚(丧)假、病假:5名执法人员中,年休假15天的4人,年休假5天的有1人;计65个工作日。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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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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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对象名称 |
检查时间 |
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条数 |
采取相关执法措施情况 |
执法检查人员 | ||
|
责令限期改正 |
行政处罚情况 |
其他措施 | |||||
|
1 |
包括停产整顿、处罚金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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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3 |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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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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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执法股室单位要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建立台账。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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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检查通知单(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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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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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安委办《关于推进涉企安全生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工作方案(试行)》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三管三必须”要求,现通知你单位参加联合执法检查,请你单位完善联合执法检查通知单(工作方案)内容并于执法检查时交牵头部门,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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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单位(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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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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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具体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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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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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检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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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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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此栏由配合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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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