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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3-29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3-29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以及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了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以下简称为: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3.在行政执法标准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队伍专业化上积极探索、大力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为建设法治政府、创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4.推行“互联网+执法”,推广使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5.强化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依法依规查处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通过规范有力的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违法行为,应当依法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执法人员17人,实际从事监督检查人员8人,2024年度总法定工作日为2008天,监督检查工作日为305天,其他执法工作日为863天,非执法工作日为840天。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根据《编制办法》要求,结合工作职责,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2)新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

(3)主营产品的产值在2000万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

(4)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5)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

(6)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重点检查单位情况。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6家,具体如下:

1.煤炭及洗选储配煤(含煤层气抽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6家。其中:直接监管的煤矿1座(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洗、储、配煤(含煤层气抽采)生产经营单位5家。检查安排见附件5-1。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1家。检查安排见附件2-1。

3.工贸(机械、建材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5家,检查安排见附件3-1。

4.工贸(轻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5家,检查安排见附件4-1。

(三)重点检查频次。对确定为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本年度内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检查频次为至少一次。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根据《编制办法》要求,结合工作职能,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情况。对25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般检查,具体如下:

1.煤炭及洗选储配煤(含煤层气抽采)行业生产经营单位5家,检查安排见附件5-2。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0家,检查安排见附件2-2。

3.工贸(机械、建材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5家,检查安排见附件3-2。

4.工贸(轻工、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5家,检查安排见附件4-2。

(三)一般检查频次和时间安排。根据《编制办法》要求,对一般检查单位抽查检查一次。有关科室单位要合理确定抽查单位和抽查时间等,严密组织实施。

五、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说明

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见《附件6》)。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2008)-其他执法工作日(8633)-非执法工作日(840)=305个工作日。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计划落实。计划下发后,局执法部门要统筹安排、认真执行,如期完成。各有关执法人员按照计划,细化检查任务分工,明确检查时间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每月结束后5日内,要将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执法检查台账、执法文书使用情况报送法规股。

(二)优化检查方式。采取“四不两直”、暗查突查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严格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推进“互联网+执法”,各执法人员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通过相关系统平台统一归集,并向社会公示。继续实施专家参与和联合监督检查,保证监督检查质量。联合检查,我局牵头实施的,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其他单位牵头实施的,我局积极派人参加。

(三)规范执法程序。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严格落实现场检查规定,规范执法文书使用,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程序,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形成执法闭环,规范执法活动。所有监督检查必须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四)推行“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和区委、区政府,区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规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逐步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避免因执法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五)严格执法纪律。各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综合执法“十不准”“十严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局政治部、执法部门主要领导,要强化对行政执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建设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确保执法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行政执法人员花名表

2.洗选储配煤(含煤层气)行业检查企业表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业检查企业表

4.工贸(机械、建材等)行业检查企业表

5.工贸(轻工、商贸)行业检查企业表

6.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7.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


附件1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花名表

序号

姓名

编制

证件号码

有效期

备注

1

马德亮

事业

04040324012

2025.7.15


2

李  俊

事业

04040324008

2025.7.15


3

于旭东

事业

04040324019

2025.7.15


4

崔文正

事业

04040324003

2025.7.15


5

郑  峻

事业

04040324021

2025.7.15


6

张玉平

事业

04040324020

2025.7.15


7

李  琴

事业

04040324010

2025.7.15


8

苏  凯

事业

04040324015

2025.7.15



附件2-1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检查安排表

序号

监督检查10家企业

责任单位

备注

1

1.长治市三宝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2.长治市三宝药业化学合成有限公司

3.山西中钢能源煤化有限公司

4.屯留县彬烨钙合金工贸有限公司

5.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

6.山西润金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山西中科惠安化工有限公司

8.屯留吉华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股


2

1.长治市麟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山西拜奥埃森纳新能源有限公司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附件2-2

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检查安排表

序号

监督检查10家企业

责任单位

备注

1

1.山西潞安碳一化工有限公司

2.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屯留县长鸣气体有限公司

4.中石化山西屯留苏村加油站

5.中石化山西矿区加油站

6.中石油山西长治分公司三零九国道屯留县积石加油站

7.中石油山西长治分公司二零八国道屯留县常金加油站

危化股


2

1.屯留县兴旺彬烨钙合金工贸有限公司

2.哈鹿新能源加油站

3.屯留嗨牛加油站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附件3-1

机械、建材等工贸企业重点检查安排表

序号

监督检查5家企业

责任单位

备注

1

1.太重榆液长治液压有限公司

2.长治钢铁(集团)瑞昌水泥有限公司

3.山西住工建筑有限公司

工贸一股


2

1.山西潞安大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山西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附件3-2

机械、建材等工贸企业一般检查安排表

序号

监督检查9家企业

责任单位

备注

1

1.长治市拓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

2.山西德铭煤机有限公司

3.山西众诚电气有限公司

4.屯留县余吾镇永恒煤矸石砖厂

5.屯留县圣烨建材厂

6.屯留焱垚瓦业有限公司

工贸一股


2

1.长治骏帆工贸有限公司

2.屯留县乾源工贸有限公司

3.屯留红耀工贸有限公司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附件4-1

轻工、商贸等工贸企业重点检查安排表

序号

监督检查5家轻工、商贸等企业

责任单位

备注

1

1.山西长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屯留县尔安高科光源有限公司

3.华联超市

工贸二股


2

1.长治市聚合胜新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山西客都商贸有限公司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附件4-2

轻工、商贸等工贸企业一般检查安排表

序号

监督检查5家轻工、商贸等企业

责任单位

备注

1

1.长治市胖妞食品有限公司

2.长治市滨鑫玻璃有限公司

3.长治市屯留区永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4.山西晋丞酒业有限公司

工贸二股


2

1. 屯留县嘉合兴商贸有限公司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附件5-1

洗选储配煤、煤层气抽采等企业重点检查安排表

序号

监督检查5家企业

责任单位

备注

1

1.山西鑫景鼎佩煤炭洗选有限公司

2.屯留县祥瑞洗煤有限公司

3.山西锦诚盛钰能源有限公司

4.山西鑫丰腾达洗煤有限公司

5.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有限公司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附件5-2

洗选储配煤、煤层气抽采等企业一般检查安排表

序号

监督检查5家企业

责任单位

备注

1

1.山西煤层气勘探分公司长治采气作业区

2.山西金宸华工贸有限公司

3.山西润尔隆工贸有限公司

4.屯留县华诚洗煤有限公司

5.屯留县同瑞工贸有限公司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附件6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说明

类型

项目

工作日计算

小计

备注

总法定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总数=251个工作日×8人=2008个工作日

2008天


监督检查企业数量

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确定

1、执法工作日除以每家检查所用天数,再除以每次监督检查人数。全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305日,每次监督检查需2人,每家监督检查、整改复查各需1个工作日。

2、305÷2÷2=76家,需检查企业76家次,复查企业76家次。

3、全年共检查企业152家,重点检查每家2次,一般检查每家1次。其中重点检查26家,一般检查25家。其中:煤矿重点检查1家,洗选储配煤(含煤层气抽采)重点检查5家,一般检查5家;危化生产经营重点检查11家,一般检查10家;工贸(机械、建材等)重点检查5家,一般检查5家;工贸(轻工、商贸)重点检查5家,一般检查5家。

305天,

检查企业共计76家次,复查企业76家次。


监督检查工作日

煤炭

行业

洗、储、配煤安全监督检查

5家重点监管洗选储配煤企业检查两次、复查两次,5家一般监管洗选储配煤企业检查一次、复查一次,每次参与人员2名,每次检查时间为1工作日,5×2×2×2×1= 40天,5×2×2×1=20天,40天+20天=60天。

60天


危化生产经营企业

全年拟对11家危化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两次、复查两次,每次2人参加,每次检查1个企业需1天。检查工作日为:11×2×2×2×1=88天。

88天


全年拟对10家危化企业进行一般检查一次、复查一次,每次2人参加,每次检查1个企业需1天。检查工作日为:10×2×2×1=40天。

40天


监督检查工作日

工贸(机械、建材等)企业

全年拟对5家工贸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两次、复查两次,每次2人参加,每次检查1个企业需1天。检查工作日为:5×2×2×2×1=40天。

40天


全年拟对5家工贸企业进行一般检查一次、复查一次,每次2人参加,每次检查1个企业需1天。检查工作日为:5×2×2×1=20天。

20天


工贸(轻工、人员密集场所及商贸)企业

全年拟对5家工贸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两次、复查两次,每次2人参加,每次检查1个企业需1天。检查工作日为:5×2×2×2×1= 40天。

40天


全年拟对5家工贸企业进行一般检查一次、复查一次,每次2人参加,每次检查1个企业需1天。检查工作日为:5×2×2×1=20天。

20天


其他执法工作日

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中介服务机构专项检查

抽查2家在我区从事安全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每次参加人员2人,每次检查需3天,检查工作日为:2×2×3=12(天)。

12


实施行政许可

危化品许可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全年拟办5件,2人承办,每件办理需要5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5×2×5=50(天)。

50


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按照2次测算,每起事故调查处理需30个工作日,平均2名执法人员参加。所需工作日= 2×2×30=120(天)。

120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全年预计受理5件(人、次),2人承办,每件(人、次)受理、批转、移送和调查处理约需5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5×2×5=50(天)。

50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预计组织参与3次联合执法,每次2人参加,每次5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3×2×5=30(天)。

30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拟受理30件,2人承办,每件办理0.5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30×2×0.5=60(天)。

30


其他执法工作日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日、“10.13”国际减灾日宣传咨询日、“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各1次,平均每次6名执法人员参加,每次0.5个工作日,合计:6×0.5×4=12(天)。组织参加其他宣传活动6次,每次0.5个工作日,平均每次6名执法人员参加,合计6×0.5×6=18(天)。检查工作日为:12+18=30(天)。

30


其他执法工作日

安全生产隐患统计上报

危化生产企业

全年按照5项重大安全隐患测算,2人承办,需3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5×2×3=30(天)。

30


危化经营企业

全年按照5项重大安全隐患测算,2人承办,需3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5×2×3=30(天)。

30


洗储配煤企业

全年按照5项重大安全隐患测算,2人承办,需3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5×2×3=30(天)。

30


工贸企业

全年按照5项重大安全隐患测算,2人承办,需3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5×2×3=30(天)。

30


统计上报执法信息

上报各类执法统计报表:在“互联网+监管”平台、“互联网+执法”、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典型案例系统、“信用长治”、“13710”、“事故统计直报系统”等系统平台录入各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上报执法检查情况报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信息汇总和移除表等,每次报送需1人,每月累计约需3个工作日。3×12=36个工作日。

36


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执法事项

危化生产、经营

根据省安委会、省厅、市安委会、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督查。全年按照组织1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测算,每次分1个组、每组2人,每次10个工作日。1×1×2×20=40个工作日

40


省厅、市局组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督导3次,每次5个工作日,3人参加。检查工作日为:3×5×3=45(天)。

45


全年预计组织1次专家会诊,2人参加,平均检查为20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1×2×20=40(天)。

40


全年拟组织参与1次专项整治,每次2人参加,每次需20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1×2×20=20(天)。

40


其他执法工作日

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执法事项

洗、储、配煤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应急厅、市局组织的洗储配煤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督导每季度1次,每次5个工作日,2人参加。检查工作日为:1×4×5×2=40(天)

40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省应急厅、市安委会、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全区洗储配煤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全年按照组织2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测算,每次2人,每次10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2×2×10=20(天)

20


全年拟组织2次专项整治,每人每次需平均工作10个工作日,2人参加。检查工作日为:2×2×10=20(天)。

40


全年预计组织1次专家会诊,2人参加,平均检查为5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1×2×5=10(天)。

10


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执法事项

工贸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省厅及市局组织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督导每季度1次,每次5个工作日,2人参加。检查工作日为:1×4×5×2=40(天)

40


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安委会、省应急厅、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全年按照组织2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测算,每次2人,每次10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2×2×10=40(天)

40


全年拟组织1次专项整治,每人每次需平均工作10个工作日,2人参加。检查工作日为:1×2×10=20(天)。

20


全年预计组织1次专家会诊,2人参加,平均检查为5个工作日。检查工作日为:1×2×5=10(天)。

10


非执法工作日

机关值班

全局值班人员分13组,每人每年值班19天,执法人员8人,8×19=152天。

152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学习

每周三组织党员集体学习1次,每次0.5个工作日,执法人员中有6名中共党员,每次6人参加。52×1×0.5×6=156天。

156


培训

预计全年组织参加各类线上业务培训10次,平均每次8名参加,每次0.5个工作日;线下业务培训4次,平均每次5人参加,每次4个工作日(含往返)。共计:10×8×0.5+4×5×4=80个工作日。

80


会议

每周一参加局例会1次,每次0.5个工作日,执法人员8名,每次8人参加。52×1×0.5×8=208天。

208


组织参加区安委会例会,每月1次,每次5人参加,每次0.5个工作日;参加区委市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预计12次,每次2人参加,每次0.5个工作日;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工作会议,预计12次,每次1人参加,每次0.5个工作日。共计:1×12×5×0.5+12×2×0.5+12×1×0.5=48个工作日。

48


预计参加应急部、省厅、市局各类视频会议20次,每次0.5天,平均每次4人参加。20×0.5×4=40天。

40


检查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全年对10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检查指导2次;2人参加,每次检查需要1个工作日。所需工作日为:10×2×2×1=40天。

40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局领导对13个乡镇(街道、开发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行督查1次,2人参加,每次需要1个工作日。13×2×1=26天。

26


法定年休假

年休假15天的有3人、年休假10天的有4人、年休假5天的有1人:3×15+4×10+1×5=195天。

90



附件7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对象名称

检查时间

检查发现问题隐患条数

采取相关执法措施情况

执法检查人员

责令限期改正

行政处罚情况

其他措施

1





包括停产整顿、处罚金额等



2








3








4








5








6








……








备注:每月5日前将上月台账报法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