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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6-0462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6-01-20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6-01-20

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长治市屯留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我局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发布应急管理领域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2025年,我局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24条,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渠道公开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更新和维护,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功能和服务,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发布新闻稿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应急管理领域的重要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处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行政许可信息

2025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审批3件,均已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等信息,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行政处罚信息

2025年,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7宗,罚款77万元。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已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行政检查信息

2025年,我局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24次,检查结果均已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信息,提高了行政检查工作的透明度。

(四)其他主动公开信息

除上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息外,我局还主动公开了应急管理领域的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应急预案、预警信息、事故灾害救援等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全面、及时、准确的应急管理信息服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详细,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信息解读还不够深入,影响了社会公众对信息的理解和利用。

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在一些重要政策法规出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信息发布有时不够及时,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政府信息的梳理和整合,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加强对专业性较强信息的解读和宣传,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形式,方便社会公众理解和接受。

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确保在重要政策法规出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果,提高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