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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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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长治市屯留区统计局
办公电话:7522095
传真号码:7522043
邮政编码:046100
电子邮箱:tlxtjjv@163.com
办公地址:区政务大厅3楼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制定全区性的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健全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本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根据上级部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本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本区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本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管理实施本区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区)和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管理各乡镇(区)和各部门统计工作人员,管理农村经济调查队、服务业调查队和普查中心,协助管理市统计局设在屯留区的调查监测中心。负责本区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管理;指导本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本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认定工作。加强对本区统计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全区统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十)建立并管理本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区)和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参与全区性综合类考核相关工作。
(十二)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建立符合国家统计规则和省、市统计要求的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建立与国家、省、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统计管理体制机制。
三、领导班子:
姓 名: 成方亮
职 务: 局 长 (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 全面工作
姓 名:李荣登
职 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财贸统计、开发区统计等工作
姓 名:宋旭峰
职 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工业能源统计、社会科技统计等工作
姓 名: 李和平
职 务: 总统计师
工作分工:分管财务、统计法制等工作
姓 名:关建虎
职 务:党支部书记
工作分工: 分管机关党支部、脱贫攻坚工作
姓 名: 王 云
职 务: 副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分管工会、计生、共青妇等工作
姓名:范建明
职务:农村经济调查队队长
工作分工:分管农村经济调查、乡镇统计站管理等工作
姓 名: 李娟
职 务: 市属监测中心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
姓 名: 王志强
职 务: 服务业调查队队长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综合统计等工作
四、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全区统计政务信息的综合、传递与反馈,统计工作情况的总结与交流,负责局机关人事编制、教育、财务、行政后勤、固定资产、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草拟重要统计工作文件和报告,组织全区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负责统计学会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统计执法股)。负责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范围内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起草有关制度和文件;按照法律程序,组织统计法制检查人员对统计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向上级机关和区人大、区政府报告统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统计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收集和征订统计法律、法规文件汇编;负责全区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统计行政审批及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工作。
(三)国民经济监测股。负责对全区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重大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资料。组织贯彻国民经济、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研究制定管理全区调查制度方法;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地区收支和资产负债表核算,编制经济循环账户,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推动各乡镇(区)、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调查和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负责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综合资料的收集。
(四)综合业务股。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企业、能源统计调查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调查的统计数据,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定期向社会发布节能降耗统计信息等工作,并开展进行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的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建筑业全行业、外贸、外经、外资、金融和旅游等的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投资和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的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人口和劳动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人口、劳动力及其就业状况、各行业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查、评估,负责人口、劳动力、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的统计分析。
组织实施科技和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统计调查制度,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统计监测,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及服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社会科技统计的基础工作,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部门等统计和资料收集,进行社会和科技发展的统计分析。
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负责全区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服务业统计,综合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监测预警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服务业统计工作综合管理,组织指导基层服务业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