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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956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8-01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屯留区2025年“粮改饲”项目申报指南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8-01 |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草食畜养殖企业养殖效益以及专业饲草收贮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好我区2025年粮改饲工作,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晋农函[2025]9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中心将对屯留区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行申报制度,欢迎符合粮改饲项目补贴条件的单位到长治市屯留区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条件及项目建设内容说明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享受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高产优质苜蓿项目补贴的苜蓿地块,不得同时申报粮改饲补贴。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采用“先建后补”补助方式,各项目实施企业每亩补贴不超过157元。具体测算指标:青贮玉米每亩产量按照2.5-3吨计算,青贮饲料按照1立方米折合0.8吨计算;收贮本地燕麦草、黑麦草干草每亩产量按照0.6-0.8吨计算;收贮本地苜蓿干草每亩产量按照0.45-0.6吨计算。
三、申报方式:申报主体需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土地流转协议或自有土地证明等资料。
四、申报地点:屯留区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中心饲料兽药股办公室
五、联系电话:0355-752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