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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749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1-23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2023年有机旱作农业谷子冬播(早春播)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公告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日期2024-01-23

关于2023年有机旱作农业谷子冬播(早春播)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项目名称

长治市屯留区2023年有机旱作农业谷子冬播(早春播)推广项目。

二、实施内容

在屯留区域内,围绕谷子冬播(早春播)技术开展适宜品种、适宜模式、适宜播期等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材料、新机具、新技术开展谷子冬播(早春播)试验示范,种植面积2000亩。

三、播种时间2023年12月1日-2024年4月10日前。

四、作业地点全区所有适宜种植的地块。

五、遴选主体申报条件

1.在屯留区经营管理规范的谷子种植大户或新型经营主体;

2.生产能力强,种植管理水平高,示范带动能力显著;

3.种植基地集中连片,耕地质量、抗旱性好,符合农作物高产种植的需求。

六、遴选程序

有意向的谷子种植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核查,符合上述条件,经现场考察评审认定后,确定实施主体。

七、遴选主体需提供的材料

1.纸质书面申请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实施主体法人签字;

2.新型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简介;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正规的耕地承包合同,自有地块提供土地确权证书原件;

5.其它附件证明资料。

八、申报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丽

联系电话: 0355-752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