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涉农补贴领域>补贴申报
| 索引号:000014349/2023-1308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3-03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奖补资金 |
| 标题: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验收通过主体及奖补资金公示 | |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日期:2023-03-03 |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推进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市发〔2021〕2号)》文件精神,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对我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已完工的1家示范合作社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通过的实施主体及奖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7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屯留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355-7527988
附件: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通过验收主体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