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涉农补贴领域
时间: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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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农市发〔2022〕2号)文件精神,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组,对我区2家已完工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通过的实施主体及奖补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限为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屯留区农业农村局信息股。联系电话:0355-7527988
序号 | 建设主体名称 | 设施建设所在乡镇 | 示范等级(普通/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村集体) | 新建类型 | ||
预冷库 | ||||||
设施数(间) | 库容(立方米) | 奖补金额 (万元) | ||||
1 | 长治市屯留区润达家庭农场 | 路村乡老军庄村 | 县级 | 4 | 4651.91 | 100 |
2 | 长治市屯留区仁禾家庭农场 | 路村乡老军庄村 | 县级 | 4 | 4624.65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