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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2303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10-14 |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 标题:关于长治市屯留区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单位的遴选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10-14 | |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加强我区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项目验收程序,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现公开征集长治市屯留区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收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治市屯留区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2、建设单位:长治市屯留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最高限价:项目初步验收限价人民币12.25万元
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农业种植示范园1876.4亩,主要种植油菜花、油葵等农作物;铺设浇灌管网,打造机井,修复机井,电力配套变压器,机耕路改造,新建田间道路,及入口标识、照明、公厕等配套设施建设。
项目于2025年7月开工,预计2026年7月完工。
二、报名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不接受联合申报,也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具备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条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报名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名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三、报名提交资料
(一)资质资料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附件资料 1、报价单:根据财综〔2011〕128 号”文件规定,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包干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审计费用和税费、保险费、交通、用餐等各项杂费。报价为固定价格,不受项目变更影响。 2、提交项目实施方案、人员投入及时间安排。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将含有报价单的所有报名资料装入密封袋,密封并盖封口章,并在密封袋上写上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参与报名的项目名称。一旦上交密封的资料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及修改资料,敬请注意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各公司还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资格。
2、报名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长治市屯留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报名文件组织评定,并结合报名单位的业务能力、信誉等择优选择承担单位。
4、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请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并在截止日期前提交。
五、报名地点
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一楼农田股办公室。
联系人:武卫兵,电话:0355-752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