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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7344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4-02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遴选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 实施企业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4-02 |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函发﹝2025﹞319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粮油稳面积提单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6﹞99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小麦减灾增产工作,及早落实小麦“一喷三防”措施,有力保障我区夏粮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企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作业任务:实施小麦“一喷三防”飞防作业,覆盖区域为屯留区全区各乡镇、村小麦种植田块,共计1万亩次。
2. 资金预算:本项目总资金15万元(含税、含作业设备、药剂、人工、运输、保险等所有费用)。
3. 作业时间:需在接到作业通知后3日内进场作业,须在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全部1万亩飞防任务,具体作业时段根据小麦生长周期及气象条件确定,需服从甲方统一调度。
二、企业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病虫害防治、农业机械服务等相关内容)。
2. 具备无人机飞防作业资质(需提供无人机设备登记证明、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无人机作业续航能力、喷洒效率需满足1万亩次飞防任务工期要求。
3.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不良作业记录,需提供近3年同类项目作业案例。
三、材料要求
有意向的企业需在2026年4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密封报送至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长治市屯留区羿神东大街003号),密封袋封面注明“小麦‘一喷三防’企业遴选材料”,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视为无效应征。
1.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
2. 植保无人机设备清单、资质证明、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 近3年同类飞防项目业绩证明。
4. 小麦“一喷三防”飞防作业方案(含作业流程、药剂配比方案、质量控制、工期安排、应急处置等内容)。
5. 企业信誉承诺函(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违规经营承诺)。
6. 费用报价明细(需明确总报价15万元,分项费用单列)。
四、其他事项
1. 飞防药剂需符合国家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相关标准,需提供药剂合格证明、登记证书,严禁使用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剂。
2. 作业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无人机飞行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作业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
3. 作业需严格执行小麦“一喷三防”方案,完成药剂喷施、作业记录等全流程工作。甲方将对飞防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作业完成后开展效果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企业需无偿返工直至达标。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弓晓峰
联系电话:0355-7527988
电子邮箱:37612512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