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共服务
| 索引号:000014349/2026-03469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2-06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农业机械综合服务中心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2026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项目主体遴选的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2-06 |
根据长农办发〔2026〕1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我区有机旱作农业发展,加快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推广应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面向屯留区域内的农机合作社、机械化家庭农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作业服务联合体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2026年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项目主体遴选。
一、申报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和完全民事责任能力,成立2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照齐全,有独立的资金往来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良好、经营关系相对稳定。
2.具有可满足经营、办公、机具存放和维修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拥有各类农业机械原值在150万元以上,农机装备性能状态良好,机具品种、数量、性能满足全程机械化各环节作业需求,有稳定的农机操作手和维修人员满足生产作业需求,近两年年均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累计不低于8000亩次。
3.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应用先进的农机农艺技术,对周围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作业服务,具备承担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能力,对农机作业智能化、信息化技术接受能力强。
4.诚实守信,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用户投诉,农机具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达到100%,服从农业农村部门应急救灾指挥调度。
二、申报方式
有意申报者携带以下资料到区农机中心进行审核: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近两年财务报表、固定资产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异常名录网络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服务组织场院外景、办公场所、机库棚(维修间)、机具、法人代表工作照片,以上用A4纸彩色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证明:提供佐证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合同及明细表或农机作业智能终端监测数据表,合同和明细表要体现服务面积数和相关人员签字,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月7日—2月9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5-752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