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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0468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2-25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词: |
| 标题:屯留区农业示范园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2-25 |
一、项目名称
屯留区农业示范园项目
二、实施内容
根据2025年1月20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计划在屯留区域内建设屯留区农业示范园,实施面积约2200亩,种植油料作物。
三、实施期限
2025年3月——2025年10月。
四、实施地点
屯留区中心城区南侧,麟泽大道以北,西至禹王南路,东至久安路。
五、主体申报条件
1.在屯留区经营管理规范的种植大户或新型经营主体;
2.生产能力强,种植管理水平高,示范带动能力显著。
六、遴选程序
有意向的种植主体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核查,符合上述条件,经现场考察评审认定后,确定实施主体。
七、遴选主体需提供的材料
1.纸质书面申请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实施主体法人签字;
2.新型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简介;
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其它附件证明资料。
八、申报时间
2025年2月25日至2024年3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丽 联系电话: 0355-752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