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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0962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01-31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词信息公开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4-01-31

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布长治市屯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屯留区农业农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我局的机构职能、行政职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开,并做到专人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变更,使信息公开工作能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6次。其中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机构职能、办事指南、公示公告等信息21条,占总数28%;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的工作动态信息44条,占总数58%;通过报纸、融媒等形式公开的工作动态等信息11条,占总数14%。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依法执政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基础,同时结合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屯留融媒等平台,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是责任明确,制度规范。我局进一步压实政务工作责任,制定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为扎实高效准确开展工作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审核严格,流程公开。我局规范了报送的工作流程,实行分管领导把关制,强化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严格采集、编写、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

信息公开作为我局的常态化工作,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及时在长治市屯留区政府门户网站、屯留融媒、新屯留报刊等平台公布本单位权责清单、服务举措、公示公告、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等,严格公开内容审核,保证工作动态更新时效。

(五)监督保障

1.信息更正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农业农村局政府公开信息不准确的,区农业农村局要予以核实,根据职能范围及时更正,并告知申请人。

2.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5-7527988

电子邮箱:tlxnyjbgs001@163.com

联系地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街道获壁街65号  

邮政编码:046100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屯留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信息公开内容所涵盖的范围仍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即时性不够。

下一步,我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一是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加大对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的公开力度;二是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屯留区农业农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