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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954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4-30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4-30 |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通用法律法规,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个性普法内容
1. 涉水领域核心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山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涉水专项法律法规。
2. 行业重点政策规范:《地下水管理条例》《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行业规范性文件。
3. 业务领域重点内容: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农村供水、节约用水、水行政执法等重点业务相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要求。
二、普法对象
1. 内部对象: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全体干部职工(含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水行政执法人员)。
2. 外部对象:
执法对象:辖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生产建设单位、取水用水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与实施单位、涉河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等;
管理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级河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供水企业等;
服务对象:辖区内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大群众,尤其是河道周边群众、用水户、涉水项目从业者等。
三、普法目标
1. 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全面熟练掌握履职相关涉水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治水能力全面增强,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 面向社会的涉水普法覆盖率显著提升,辖区内群众水法治意识明显增强,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主动参与河湖保护、节约用水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3. 涉水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能力提升,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持续下降,水行政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为全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四、普法举措
1. 开展年度水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涉水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实务、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局党办、法规审批监督股;完成时间:2026年12月)
2.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短视频推送等形式,面向群众宣传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重点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法规审批监督股、河库股、水资源管理股;完成时间:2026年12月)
3. 推行“执法+普法”模式,在水行政执法、行政检查全过程中,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制作并发放涉水普法告知书,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普法。(责任单位:法规审批监督股、各业务股室;完成时间:2026年12月)
4. 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活动,深入乡(镇)、涉水企业、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等地,开展针对性普法宣讲不少于6场,重点宣传河道保护、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相关法律要求。(责任单位:法规审批监督股、各业务股室;完成时间:2026年12月)
五、责任领导
王红飞(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