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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845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4-16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行政执法计划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4-16 |
一、总体目标
以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为依据,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与河湖长制,规范水行政执法,打击涉水违法,维护水事秩序,保障水安全与河湖生态 。
二、执法主体与职责
1.执法主体: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
2.核心职责:查处涉水违法、调处水事纠纷、水政监察、行政许可监管、普法宣传
三、重点执法领域(2026年)
1. 水资源管理执法
严查无证取水、超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监管水资源税征收、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落实;打击地下水超采、违规凿井、水源地保护 。
2. 河湖与防洪执法
整治侵占河道、违规临河建设、堆放阻洪物、种植高秆作物;严打非法采砂、破坏堤防/护岸、妨碍行洪;防汛设施保护、防洪工程监管 。
3. 水土保持执法
核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实施、验收;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人为水土流失、不缴补偿费;推进遥感监管+现场核查全覆盖。
4. 水利工程与安全执法
监管水库、灌区、农村供水安全运行;查处破坏水利设施、违规操作、侵占工程用地;开展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 。
四、执法方式与机制
日常巡查:重点河道/水源地每周2-3次,一般区域每月1次;专项检查:按季度开展水资源、河湖、水保、工程专项;联合执法:“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打击重大涉水犯罪 。
五、普法与监督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水法规宣传;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接受司法、纪检、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六、时间安排(2026年)
1. 1-3月:计划部署、普法宣传
2. 4-6月:河湖清障、水土保持检查
3. 7-9月:汛期执法、采砂整治、工程安全督查
4. 10-12月:年度核查、案件办结、总结评估
七、联系方式
屯留区水利局水政综治业务股:0355-7526116
地址:屯留区麟绛镇永安街建设北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