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
办公电话:0355-7526116
邮政编码:046100
传真号码:0355-7526116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镇建设北路16号
电子邮箱:tlsl7526116@126.com
负责人姓名:郭永增 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河湖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乡(镇、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区)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节约用水相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全区水资源监测工作。对区内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全区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组织指导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大水网骨干工程及区域小水网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管理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指导全区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12.负责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乡(镇、区)水事纠纷,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13.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全区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领导班子:
姓名:郭永增
职务:局长
工作分工:全面工作
姓名:张庆良
职务: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负责水利行业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规划计划、河湖长制、水库、河流的监管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姓名:张贵斌
职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党建、人事劳资和机关行政事务、水土保持监管、水库移民管理和后扶、执法监督等方面工作。
姓名: 李小青
职务: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工作分工:负责财务统计管理和绛河苑管护站工作。
姓名: 马岱英
职务: 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发展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和农村饮水、农业灌溉等工作。
四、内设股室:(包括股室负责人、联系电话和股室职责)
1. 综合办公室
负 责 人:李小青
联系电话:0355-7526116
股室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政务信息化、政务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机关财务、后勤行政及内部保卫工作。承办乡(镇、区)水事纠纷协调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承办全区水利行业、局属单位的职称评聘工作。拟订全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承办全区水利方面的涉外事宜,组织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协调水利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
对全区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有关城乡供水、财务调节意见,对有关收费制度、标准进行统筹管理。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及内部财务审计。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编制全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2.水政综治业务股
负 责 人:张贵斌
联系电话:0355-7526116
股室职责:
依据国家水利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乡(镇、区)间重大水事纠纷;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普法教育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全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批工作。
承担实施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情预报、全区水资源公报。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河流、水库和地下水监测。
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审核和上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全区水土流失补偿费和治理费的征收和管理。
负责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工作。
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提出全区节约用水考核评价标准,指导节约用水评价和监督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3.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股
负 责 人:张庆良
联系电话:0355-7526116
股室职责:
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制度,指导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管理。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有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管理和审查上报工作。编制上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负责区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跨乡(镇、区)和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稽查、监督。受理工程建设举报,组织对水利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的调查。编制全区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水利科学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组织贯彻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节水技术示范应用。
负责全区农村水利工作。提出全区农村水利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负责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供水管理。组织拟定实施万亩灌区灌站及灌排骨干工程发展规划和更新改造计划;负责全区水利员队伍管理。
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工作。编制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及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研究提出乡(镇、区)供水、排水和农村饮水政策;按权限负责农村饮水供水工程设计上报工作。指导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组织编制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组织实施全区大型水利工程及跨乡(镇、区)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实施区管河流干堤、病险水库、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全区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
承担全区水库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对全区水库移民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指导全区重要河流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全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