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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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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屯留区民政局
办公电话:0355-7523052
邮政编码:046100
办公地址:长治市屯留区麟绛镇永康区盘秀北路292号(屯留区光荣院)
电子邮箱:tlxmzj2@163.com
二、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
(二)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和监督管理。
(三)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
(四)组织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五)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六)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七)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全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八)拟订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的设立、命名、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本区与相邻县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办全区地名标志和门牌的设置与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九)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十)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十一)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二)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三)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三、领导班子
崔青:党组书记、局长
王文玲: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建国: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龙珍: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陈起云:二级主任科员
李玉英: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四、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职 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收发文,起草或审核以单位名义的行文、领导讲话,上传下达、综合协调,有关工作的督查、落实,机关自身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政法、综治及机关日常事务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股
职责:负责民政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发放、统计、使用、管理、编制、人事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职 责: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发放等工作。
(四)社事股
职 责:负责移风易俗、殡葬事务管理、孤儿救助、收养登记、儿童福利事业、流浪乞讨救助等事务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养老服务股
职 责:负责全区养老项目建设、敬老院管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安全,慈善捐赠与救助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婚姻登记中心
职 责:负责婚姻登记工作和区妇联部署的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机关党办
职 责:负责机关党务工作、理论学习教育、宣传、网信、统战、工会,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职 责:负责村民自治、村委会换届、村务公开、行政区划管理、城乡社区治理、门牌编码、街路巷命名、街路牌界碑管理、扫黑除恶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社会组织管理和党建
职 责: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社会组织的贯彻落实,具体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定全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队伍建设,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档案室
职 责:负责做好档案整理等工作,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