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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2018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9-03 |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能源局 | 主题词: |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能源局关于做好2026-2027年度冬季民用洁净煤供应的实施方案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6-09-03 | |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 失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屯能发〔2026〕2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季保暖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区群众取暖用煤保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长治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2027年度民用洁净煤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保障农村居民清洁取暖为核心,落实“提前筹备、部署、落实”原则,将“格外关注、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依托洁净煤供应托底政策,助力民生温暖与环境改善。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2026年冬季洁净煤供应,现成立工作领导组如下:
组 长:苗俊松(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文红(能源局党组成员)
成 员:徐明(能源局办公室主任)
申育慧(煤炭节能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煤炭节能股,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选定具有生产和供应符合洁净煤标准的洗煤企业作为全区洁净煤供应点,保障全区洁净煤供应,确保未进行清洁取暖改造区域内群众在2026年冬季随时能购买到洁净煤。
四、保供范围
2026年冬季:区域内未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住户。
五、工作安排
1、设立2个洁净煤供应点。分别是:山西泓通洗煤有限公司、屯留县金丰洗煤有限公司。
2、洁净煤供应时间:2026年10月-2027年3月,2个供应企业在该时段内必须随时为购买洁净煤的群众提供洁净煤。
六、工作要求
1、供应洁净煤企业要做好如下工作:①洁净煤标准:硫分<1%,灰分<16%;②煤价不能高于市场价;③建立销售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购煤人员的身份证信息、购买量、销售流向、煤炭的灰分和硫分等;④必须在厂区显著位置悬挂民用洁净煤供应点牌,标注煤质主要指标参数,企业负责人信息,同时要储存一定量洁净煤,随时满足群众采购;⑤9月15日前将销售的洁净煤化验报告上报区能源局。
2、区能源局要对2个供煤企业进行检查,对达到供煤标准的企业,9月15日前,将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对不能达标的供煤企业,退出洁净煤供应点,同时停产整改。
3、监督电话:0355-7528395
附表:长治市屯留区洁净煤供应企业名单
长治市屯留区能源局
2026年9月1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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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屯留区洁净煤供应企业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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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采暖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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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县区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性质 |
生产经营能力(万吨\年) |
供应能力(万吨\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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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区 |
1 |
山西泓通洗煤有限公司 |
洗煤厂 |
12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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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区 |
2 |
屯留县金丰洗煤有限公司 |
洗煤厂 |
120 |
2 |
|
|
小 计 |
24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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