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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350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05-08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组织机构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机构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23-05-08

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机构信息公开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办公电话0355-7525588

邮政编码046100

传真号码 0355-7525588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长治市屯留区麟锋西大街9

电子邮箱xzspj7525588163.com

www.tunliu.gow.cn

负责人姓名: 刘新宏长治市屯留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改革、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及全区各级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级各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四)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五)负责行使区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及与集中许可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以及其他事项等工作,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建立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的专家评审、技术审查、现场踏勘、现场核查等专家库和中介机构库。

(六)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管理、考评、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深度整合。组织实施省、市级制定的政府采购目录。

(七)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区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八)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屯留区“数字政府”工作的协调管理。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维、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负责统一管理政务数据,统筹规划全区政务服务网络建设,统筹管理区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

(十)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区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

(十一)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十二)承担区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区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区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区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对乡镇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十五)职能转变。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审批事项进行精简、归并、优化重组,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负责推动“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负责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三、领导班子

刘新宏 党组书记、局 长

李 娜  党组成员、副局长

牛爱军 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贾保山  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四、内设股室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机要、会务、宣传、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安全、值班、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资产管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政务信息管理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政务信息相关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区直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的项目和资金;负责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云”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政务服务APP、公众号等相关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统筹各类监管信息资源,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十监管”系统;负责汇集全区各级监管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业务结果数据,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三)审批运行管理室。负责组织实施并督促落实全区“放管服效”改革有关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承担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局的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情况进行督办、监督和效能考核;负责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乡镇优化营商环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具体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区政府服务中心服务质量提升,协调推进公共服务事项高效便捷服务;负责组织本部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律顾问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清理、评估等工作;负责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四)财务费管室。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审批事项的费用管理等工作。

(五)建设工程投资项目室。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下)资质核定、建筑工程、施工、气象、人防等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现)售等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认定,粮油仓储单位从业、熏蒸作业备案等行政认可及其相关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以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等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评等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上报等工作;负责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招标方案核准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

(六)登记注册食药室。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食品生产、计量考核(授权)等审批事项的许可备案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

(七)农林水交通运输室。负责农业领域、林业领域的相关的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对水利工程、取水、灌溉水源、河道管理等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公路建设、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公路工程的相关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辆及其驾驶员、水路运输船舶及人员的相关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

(八)社会事务室。负责卫生健康领域、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相关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劳务派遣经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初等中学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及终止等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章程修改核准;负责社会福利机构、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等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体育设施、体育场地、体育项目、体育经营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等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