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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0925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10 |
| 发文机关:屯留区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障局 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第9批次)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12-10 |
为深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全民医保成果,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医保政策红利。对在集中缴费期待遇生效前死亡的参保人员,退还其已缴纳的医保费用,体现了医保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确保医保资金不会因参保人意外死亡而被不合理占用,让医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有需要的参保人员。死亡退费保障了每一位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因特殊情况导致的资金浪费,使参保群众的权益得到了充分尊重和保护,助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确保及时将医保费退回群众手中,通过工作人员要精准摸排死亡人员名单,共退回死亡人员医保费30人次,退回医保费用12000元。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