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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716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7-08 |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第二批次)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7-08 |
在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国家医保局安排部署,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挂证”等情况开展核查的公告》。公告指出,部分药师姓名(对应同一身份证号)出现在多家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费用明细中,可能存在药师信息被假冒或药师“挂证”的违规情况。其中,我区有2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药师多点执业信息。根据核查公告工作要求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相关规定,为切实抓好我区定点零售药店药师“挂证”等情况核查工作,我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的两家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两家药店注册药师有工作单位,实际未履行在岗审核处方,提供药学服务等职责,存在挂证行为,违反《长治市屯留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关于执业药师全职在岗的规定,根据协议我局对两家定点零售药店作出解除医保协议处理,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了广大注册药师的合法权益,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