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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04117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5-02-18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障局 主题词
标题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02-18

关于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长治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解除16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序号

贯标码

卫生室名称

1

H14040502278

麟绛街道西莲村第二卫生所

2

H14040503557

麟绛街道东街村第二卫生室

3

H14040503516

麟绛街道东街村第六卫生室

4

H14040503144

麟绛街道东街村第四卫生所

5

H14040503552

麟绛街道东街村第五卫生室

6

H14040503149

麟绛街道东街村第一卫生所

7

H14040503132

麟绛街道南街村第三卫生室

8

H14040503520

麟绛街道南街村第一卫生室

9

H14040503554

麟绛街道西街村第三卫生室

10

H14040503518

麟绛街道西街村第四卫生室

11

H14040503517

麟绛街道西街村第五卫生室

12

H14040503507

麟绛街道西街第二卫生室

13

H14040503485

麟绛镇东街第三卫生室

14

H14040503189

麟绛镇西街村卫生所

15

H14040503543

麟绛街道东堰村第二卫生室

16

H14040502556

麟绛镇西河北村第二卫生所

   自解除协议日期起,机构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医疗保障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障局

                                              20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