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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4008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19 |
发文机关: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中止、终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4-08-19 |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长治市屯留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中止3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1.机构名称:长治荣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屯留九部
机构地址:屯留区麟绛西大街区人民医院对面
中止期限: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12日
2.机构名称:长治市屯留区永康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屯留区麟绛街道禹王路
中止期限: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11月15日
3.机构名称:长治市晋康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屯留一部
机构地址:屯留区麟绛街道建设北路32号
中止期限: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12月23日
中止期限内,机构不得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结算服务,医疗保障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长治市屯留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